1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编号:AC-61-20 咨询通告下发日期:2013年XX月XX日 编制部门:FS 批准(pī zhǔn)人: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(guī dìng) 1、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,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 展,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。面对这样的情 况,局方有必要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,加强对 民用无人机驾驶人员的规范管理,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 展。
由于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非常快,国际民航组 织已经开始为无人机及其相关系统制定标准和建议措施 、空中航行服务程序和指导材料的任务。这些 标准和建议措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成熟,因此多个国家推出了临 时性管理规定。鉴于此,本咨询通告也属于临时性管理规定,针 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及其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,并将根 据行业发展情况随时修订,最终目的是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 2 建立我国完善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管措施。
2、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。其涵 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: 无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; 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,但该航空器可由地面人员或 母机人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。
3、法规解释 无论驾驶员是否位于地面或航空器上,无人机系统和驾驶员 必须符合民航法规在相应章节中的要求。由于无人机系统中可能 没有机载驾驶员,原有法规有关驾驶员部分章节已不能适用,本 文件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。
4、定义 本咨询通告使用的科技名词定义: 无人驾驶航空器,是一架 由遥控站管理的航空器,也称遥控 驾驶航空器。
无人机系统,也 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,是指一架无人机、相关的遥控站、所需的指挥与管制 3 链路以及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。
无人机系统驾驶员,由运营人指派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 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飞行控件的人。
无人机系统的机长,是指在系统运行时间内负责整个无 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。
无人机观测员,一个由运营人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, 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。北京航拍公司如果要做自动降落功能,还必须有超声波传感器等测量对地高度的传感器。因为气压高度传感器跟气压场有关系,所以经过一段时间气压场变化后,绝对高度将会不再准确,因此飞机在自动滑跑降落时必须在离地0.5米至1米的平飘需要测量相对地面高度的传感器来完成。
运营人,是指从事或拟从事航空器运营的个人、组织或 企业。
遥控站,无人机系统的组成部分,包括 用于操纵无人机的设备。
指挥与管制链路, 是指无人机和遥控站之间为飞行管理之目的的数据链接。航拍公司是指用直升机,固定翼飞机或超轻型飞机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对实景实物,根据不同的高度、角度、多方位进行摄影,摄像。有很多手段:无人机航拍\飞艇航拍,但是载人飞机真人航拍是最好的手段,相对于其他各种遥控航拍手段来说,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航拍.
发现与避让,是指看见、察觉或发现交通冲突或其他危 险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能力。
无人机感知与规避系统,是指无人机机载安装的一种 设备,用以确保无人机与其它航空器保持一定的安全飞行间隔, 相当于载人航空器的防撞系统。在融合空域中运行的大型无人机 必须安装此种系统。
视距内运行, 无人机驾驶员或无人机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(touch) 的操作方式,航空器处于驾驶员或观测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 4 米,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。
超视距运行,无人机在目视 视距以外的运行。
融合空域,是指有其它载人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。
隔离空域,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, 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(risk)。
人口稠密区,是指城镇、乡村、繁忙道路或大型露天 集会场所等区域。
微型无人机,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。
轻型无人机,是指空机质量(Mass)大于7千克,但小于等于 116千克的无人机,且全马力平飞中,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/ 小时,升限小于3000米。
小型无人机,是指空机质量(Mass)小于等于5,700千克的无 人机,微型和轻型无人机除外。
大型无人机,是指空机质量大于5,700千克的无人机。
5、管理机构 无人机系统分类繁杂,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, 因此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。
下列情况下,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,无须证照管 理: A.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; 5 B.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; C.在人烟稀少、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。
下列情况下,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行业协会实施管理: A.在视距内运行的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 B.在隔离空域内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; C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微型无人机; D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轻型无人机; E.充气体积(volume)在4,600立方米以下的遥控飞艇; 下列情况下,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: A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小型无人机; B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; C.充气体积在4,600立方米以上的遥控飞艇。
6、行业协会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 实施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的行业协会须具备以下条 件: A.正式注册五年以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,并具有行业相 关性; B.设立了专门的无人机管理机构; C.建立(build)了可发展完善(完备)的理论知识评估方法,可以测评人 员的理论水平; D.建立了可发展完善的安全(safe)操作技能(skill)评估方法,可以评 6 估人员的操控、指挥和管理技能; E.建立了驾驶员管理和统计系统,可以清晰管理和统计 持证人员; F.已经在民航局备案。
行业协会对申请人实施考核后签发训练合格证,在5 款所述情况下运行的无人机系统中担任驾驶员,必须持有 该合格证。
训练(train)合格证应定期更新,更新时应对新的法规要求、 新的技术、新的知识等内容实施必要的培训(作用:知识传递、技能传递、标准传递),如需要,应进行考 核。
行业协会每六个月向局方提交报告,内容包括训练情 况、技术(Technology)进步情况、遇到的困难和问题(Emerson)、事故和事故征候、训练 合格证清单等。
7、局方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(guǎn lǐ) 执照要求(demand): A.在融合空域3,000米以下运行的小型(xǐao xǐng)无人机驾驶员, 应至少持有私用驾驶员执照; B.在融合空域3,000米以上运行的小型无人机驾驶员, 应至少持有带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; C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驾驶员,应至少持有带 7 有飞机或直升机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和仪表等级; D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大型无人机机长,应至少持有航线 运输驾驶员执照; E.在融合空域运行的充气体积(volume)在4,600立方米以上的 遥控飞艇驾驶员,应至少持有带有飞艇等级的商用驾驶员执照。
对于完成训练并考试合格人员,在其驾驶员执照上签注 如下信息: A.无人机型号; B.无人机规格,包括小型、大型和飞艇; C.职位,包括机长、副驾驶。
熟练检查 驾驶员应对每个签注的无人机型号接受熟练检查,该检查每 12个月进行一次。检查有局方可接受的人员实施。
体检合格证 持有驾驶员执照的无人机驾驶员必须持有按中国民用航空 规章《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》颁发 的有效体检合格证,并且在行使驾驶员执照权利时随身携带该合 格证。
航空知识要求 申请人必须接受并记录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地面训练, 完成下列与所申请无人机系统等级相应的地面训练课程并通过 理论考试。
8 A.通用航空法规以及机场周边飞行、防撞、无线电通信、 夜间运行、高空运行等知识; B.气象学,包括(bāo kuò)识别临界天气状况,获得气象资料的程 序以及航空天气报告和预报的使用; C.航空器空气动力学基础和飞行原理; D.无人机主要系统(system),导航、飞控、动力、链路、电气等 知识; E.无人机系统通用应急操作程序; F.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特性,包括: 1)起飞和着陆要求; 2)性能: i)飞行速度; ii)典型和最大爬升率; iii)典型和最大下降率; iv)典型和最大转弯率; v)其他有关性能数据; vi)航空器最大续航能力。
3)通信、导航和监视功能: i)航空安全通信频率和设备,包括 a.空中交通管制通信,包括任何备用的通信手段; b.指挥与管制链路,包括性能参数和指定的 工作覆盖范围; 9 c.无人机驾驶员和无人机观测员之间的通讯,如 适用; ii)导航设备; iii)监视设备; iv)发现与避让能力; v)通信紧急程序,包括: a.ATC通信故障; b.指挥与管制链路故障; c.无人机驾驶员/无人机观测员通讯故障,如适 用; vi)遥控站的数量和位置以及遥控站之间的交接程 序,如适用。
飞行技能与经历要求 申请人必须至少在下列操作上接受并记录了培训机构提供 的针对所申请无人机系统(system)等级的实际操纵飞行或模拟飞行训练。
A.对于机长: 1)空域申请与空管通讯,不少于4小时; 2)航线规划,不少于4小时; 3)系统检查程序,不少于4小时; 4)正常飞行程序指挥,不少于20小时; 5)应急飞行程序指挥,包括规避航空器、发动机故障、 链路丢失、应急回收、迫降等,不少于20小时; 10 6)任务执行指挥,不少于4小时。那蓝文化传媒航拍团队为了让航拍照片稳定,有的时候会使用如Spacecam等高级摄影设备,它利用三轴陀螺仪稳定功能,提供高质量的稳定画面,甚至在长焦距镜头下也非常稳定。 航拍图能够清晰的表现地理形态,因此除了作为摄影艺术的一环之外,也被运用于军事、交通建设、水利工程、生态研究、城市规划等方面。
B.对于驾驶员: 1)飞行前检查,不少于4小时; 2)正常(normal)飞行程序操作,不少于20小时; 3)应急飞行程序操作,包括发动机故障、链路丢失、 应急回收、迫降等,不少于20小时。
飞行技能考试 A.考试员应有局方认可的人员担任; B.用于考核的无人机系统由执照申请人提供; C.考试中除对上述训练(train)内容进行操作考核,还应对下列 内容进行充分口试: 1)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特性(characteristic); 2)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正常(normal)操作程序; 3)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应急操作程序。
8、运行要求 常规要求,下面的操作限制适用于所有的无人机系统驾 驶员: A.每次运行必须事先指定机长和其他机组成员; B.驾驶员是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直接负责人,并对该系统 操作有最终决定权; C.驾驶员在无人机飞行期间,不能同时承担其它操作人 11 员职责; D.未经批准,驾驶员不得操纵除微型以外的无人机在人 口稠密区作业; E.禁止驾驶员在人口稠密区操纵带有试飞或试验性质的 无人机; 运行中机长要求 A.在飞行作业前必须已经被无人机系统使用单位(unit)指定; B.对无人机系统作业在规定(guī dìng)相应技术条件下负责; C.对无人机系统是否作业在安全的飞行条件下负责; D.当出现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况时,必须尽快确保无人机 系统安全回收; E.在飞行作业的任何阶段有能力承担驾驶员的角色; F.在满足操作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转换职责角色; G.对具体无人机系统型号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资格方可进 行飞行。
运行中其它驾驶员要求 A.在飞行作业前必须已经被使用(use)单位指定; B.在机长的指挥下对无人机系统进行监控或操纵; C.协助机长进行: 1)避免碰撞风险; 2)确保运行符合规则; 3)获取飞行信息; 12 4)进行应急操作。
9、咨询通告施行 本咨询通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。